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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开展《建设工程司法解释二》专项培训

发布时间:2019-01-27阅读次数:

   2019年1月26日,我公司在第一会议室开展了为期两天的《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专项培训,公司全员参培。

  本次培训形式为分会场在线直播。主讲老师分别为深圳建设工程国际仲裁院院长王先伟律师及江苏高级人民法院罗有才法官。此次培训,详细解析了《解释二》的历史变革、重点条文的理解与适用以及涉建设工程领域表见代理行为的司法认定,辅导代理人与企业熟悉建设工程案件法官裁判思维与审理方法。

  据悉,《建设工程司法解释二》经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751次会议讨论通过,将于2019年2月1日起施行。针对近年来建筑市场的新变化、司法实践的新问题、管理政策的新突破,《解释》就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效力、建设工程价款结算、建设工程鉴定、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和实际施工人权利保护等问题作了规定。

  此次培训的课程为:《建设工程司法解释二》的理解与适用、合同效力及相关问题、工程价款结算、实际施工人权利保护——实际施工人权利救济途径、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涉建设工程领域表见代理行为的司法认定、建设工程案件疑难问题证据的组织与运用——典型案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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