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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推进体育助力乡村振兴工作的指导意见》提出建设完善乡村全民健身设施

发布时间:2023-06-30阅读次数:

近日,国家体育总局、中央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住房城乡建设部等12部门印发了《关于推进体育助力乡村振兴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协力推进体育助力乡村振兴工作。

体育是乡村发展的重要内容。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乡村体育发展成效显著,但与健康中国、体育强国的目标要求,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体育在乡村发展中的作用未得到充分发挥。为推动乡村体育高质量发展,建立乡村体育发展新格局,更好地发挥体育在促进乡村振兴中的重要作用,国家体育总局会同住房城乡建设部等有关部门印发了《意见》。

《意见》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实践导向,从体育促进乡村公共服务、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等方面提出一系列政策措施。同时明确,要以体育助力乡村建设,让农村更繁荣;以体育赋能农业发展,让农业更兴旺;以体育促进农民健康,让农民更幸福;以体育丰富乡村文化,让乡风更文明。到2025年,建立健全体育助力乡村振兴政策举措和工作机制,乡村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完善,创建形成一批体育助力乡村振兴示范案例,体育助力乡村经济社会发展成效显现。到2035年,与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相适应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在乡村全面建立,乡村体育健身和运动休闲成为普遍生活方式,运动促进健康作用凸显,乡村体育产业发展更有活力,乡村体育文化更加繁荣。

《意见》提出,要加强乡村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提升乡村公共服务水平。其中,在建设完善乡村全民健身设施方面,要求实施乡村公共健身设施提升专项行动,结合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完善农村健身设施,加强乡村特别是脱贫地区乡村公共健身设施和器材维护更新升级工作,支持沿边地区有条件的乡村提升公共健身设施质量,推动农村提升村容村貌、基本具备现代生活条件。推动制定乡村公共健身场地和器材配置标准,按标准补齐乡(镇)、行政村(社区)健身场地和器材配置短板,建设完善县级公共体育场、全民健身中心、体育公园等场地设施。引导支持社会力量、企事业单位开展送体下乡活动、体育助力乡村振兴公益行动,向农村捐赠体育器材、体育用品。积极推进县级公共体育场馆和全民健身中心向社会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加强乡村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建设,将乡村学校体育设施建设纳入地方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规划,补齐乡村中小学体育场地器材不足短板。推动有条件的乡村学校体育场地向村民开放。

要大力发展乡村体育产业,助力乡村产业振兴。其中,在打造乡村特色户外运动消费场景方面,鼓励有条件的乡村在开发山地、河流、古驿道、乡道时,统筹规划建设健身休闲绿道、登山步道、山地户外营地、汽车自驾营地、航空飞行营地、运动船艇码头、徒步骑行驿站、研学旅行基地、体育培训基地等,打造具有田园风光、乡土风情的体育特色村庄和配套户外运动设施,打造满足全家庭成员、全年龄段、多层次、多样化户外休闲需求的消费场景。

围绕体育助力乡村振兴的关键领域,《意见》还提出,要实施乡村公共健身设施提升专项行动、运动健康中心建设专项行动、乡村社会体育指导员领军人才培养计划、乡村体育后备力量“雏鹰计划”及“美丽乡村”品牌体育赛事活动五大行动计划。

其中,在乡村公共健身设施提升专项行动中,要求加强全民健身基本公共服务经费保障,加快解决乡村公共健身设施存在的短板问题,补齐乡镇全民健身场地器材,加强对村级公共健身设施、器材维护更新的保障力度。以县城为重点,支持新建或改扩建一批体育公园、全民健身中心、公共体育场、健身步道等公共健身设施,推动解决青少年游泳等场地设施不足问题。积极推进县级公共体育场馆和全民健身中心向社会免费或低收费开放。逐步将乡村体育指导站、乡村各类公共健身设施纳入电子地图和全民健身信息服务平台,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提升各类公共健身设施的管理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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