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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水库安全运行,破解水库运行管护难题靠这些措施

发布时间:2021-12-09阅读次数:

近年来,小型水库工程面貌发生根本变化,安全运行不断强化,工程防洪减灾功能得到进一步加强,兴利增效作用日益显著,小型水库对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保障作用进一步显现,一起来看看如何破解水库运行管护难题。



安全鉴定常态化

2020年山东省完成1310座水库安全鉴定任务后,2021年6月30日前又完成766座水库的超期未鉴定的存量任务,至此全部实现了超期未鉴定水库安全鉴定销号,比水利部要求提前一年完成任务。2022年起,安全鉴定进入常态化,当年到期,当年完成鉴定,并适度超前。山东省将依托“全国水库运行管理信息系统”基础数据,每年初向市县下达当年度安全鉴定任务清单,纳入年度工作考核,实行台账动态销号。

除险加固制度化

2021年底前将提前完成“十四五”时期的402座存量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任务,进一步增强山东省度汛安全。以后按照“当年鉴定、翌年加固”的原则,为市县明确小型水库除险加固目标预期,有效避免水库“带病运行、久险成灾”。对新鉴定为三类坝的水库和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水库,未实施除险加固的要求原则上全部空库迎汛;对达到降等或报废条件的,坚决予以降等报废。目前,已累计完成394座水库降等或报废工作。

运行管护标准化

一是运用标准约束。省水利厅印发了小型水库运行管理规程和评价标准,把水库运行管理、维修养护、监督检查、隐患排查、应急管理和制度建设等全过程的各要素和环节组织起来,用标准促管理的标准化管理体系初步建成。目前,各地正在按照标准化考核内容,逐项分解细化落实,计划9月底前全部标准化创建,11月底前完成标准化评价。二是坚持样板县创建引领带动全省面上管护水平的提升。各地以样板县为示范引领,积极学习典型经验、做法,结合当地实际,采取区域集中管护、政府购买服务、“以大带小、以强补弱”和区域化、流域化管理的“泗水模式”。截至2020年底,纳入区域集中管理的小型水库达4532座,占小型水库总数的80.4%,今年将基本完成剩余小型水库管理模式提升工作。

管护模式多样化

积极鼓励各地结合实际,推广和探索管护模式创新,以省级示范县和国家级样板县创建为抓手,利用省级技术力量优势及时进行评估督导,帮助各县开展管护模式提升。在取得水利工程管护“以大带小”、“区域化流域化”管理、“物业化”管护、“专业化”维修等经验的基础上,沂水县又探索实行了小型水库网格化区域管理,创新性开展“连库结亲”网格化互助合作管理,实现了小型水库管护的资源共享,技术互补,以强带弱,极大提升了管护员的素质和工程管理水平;临朐县加大资源整合力度,找准深化改革的突破点,力促全县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向纵深发展,趟出了市场化、企业化运作新路子,实现“管护运营公司化,管理措施物业化,智慧管护立体化,日常运行标准化”;日照东港区注重专业管护,创新小型水库专业化管理长效机制,按照“流域管理,区划实施,区级统筹,镇为主体”的原则,将全区划分为三个管理区,由区河湖管理保护中心牵头,与区水务集团签订合同委托统一管理,镇政府按照区划管护内容与区水务集团签订实施合同,落实主体责任,实现“区划+流域”的专业化管理,取得良好成效。

资金保障长效化

山东省明确小型水库除险加固政策:一是对2020年以后经安全鉴定新增的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所需资金,由省级和市、县(市、区)共同承担,其中省级分别按照小(1)型、小(2)型水库不低于150万元/座、57万元/座的标准予以补助。二是省级财政对小型水库维修养护继续给予适当补助,实现每座小(1)型、小(2)型水库年度维修养护资金财政投入分别不少于6万元、3万元,并要求省、市、县分别承担1/3,专款用于小型水库的维修养护。省级和市、县(市、区)财政统筹财政预算资金和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资金保障小型水库除险加固、维修养护及雨水情测报和安全监测设施建设。

下一步,山东省将进一步健全水库安全鉴定、除险加固、运行管护的长效机制,确保水库安全运行、长期发挥效益。一是加快存量小型病险水库的除险加固销号;二是加快推进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完成4200座水库“强制标准”达标评价,推动水库工程标准化管理基本达标;三是进一步加快水库安全运行监测系统建设,提高小型水库雨水情测报和大坝安全监测能力;四是持续开展样板县创建,并以样板县为引领,评选一批发挥综合效益的样板水库,实现小型水库安全运行管理水平全面提高;五是打造一批助力乡村振兴的农村“样板水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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